山东济南人,曾就读于北京大学,获得哲学博士学位,出版《原罪与正义》等著作以及《政治的概念》、《政治的神学》等译著。后来去美国转而学习法律,取得法律博士学位,并获得伊利诺州和德州律师执照。执业二十年,作者通过大量案件了解美国的法律、社会和历史,不断矫正从书本获得的理论知识的偏见。书本传授知识,也传授偏见。而法院判决中的事实证据大多经过双方律师的对质和陪审团的审议,比很多书本知识更可靠,更接近真实的历史和现实。 近年来,作者致力于根据法院判决和档案记录书写美国历史和社会,为《思想季刊》、《读书》、《财新周刊》、《南方周末》等期刊撰稿。写作中,作者力求依循生活世界的常情常理,力戒林语堂先生所批评的:“有学问而没有感悟,有交谊而没有了解……有礼义而没有仁者的存心。”法官中不乏睿智而公道者,偶尔也有文章高手,所撰写的判决书行文之美、事实叙述和法理论证之明晰自不必说,对世事的感悟和人间温情也溢于字里行间。其为人、为文都是作者景仰的楷模。